Archive for 十月, 2007

伊朗在远方,生活在近处

星期二, 十月 30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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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沈见华

脸上自去香港前就疯长痘痘。青春期过后,从来没有如此轰轰烈烈过。原先还用粉底淡妆遮遮,这样两天后,更是了解自己终究不是走妆容的道。索性让毛孔和痘痘裸露在外,倒也泰然自若。
沈老师毕竟是做摄影艺术的,这样一个微侧的一瞬间也能让我自己爱不释手。除了饱和度有所变动,对于自己满是瑕疵的大脸欣然接受。这就是我最原本的面目,到最后的最后,一个女子真正重要的是她的眼神和内心。

许久前看过一篇去伊朗旅游的文章,告诉高先生想去的想法后预料得来的不是再次夸我有品。我原先只是凭直觉想去伊朗看看,今天沈老师告诉我,那儿如青藏一样,位于高原,皑皑雪山随处可见。也正因为是高原,印证了大洪水后人类文明的发源。据说那儿有世界上最古老的城市,中国的图腾崇拜龙的形象也早已在那被发现。美国本着危机原则指导着全世界人民伊朗是毫无头绪的伊斯兰教,事实上,伊朗的国教是“爱之女神”,形象犹如我们今天所敬仰的观音。

爱在哪里?爱在心里。
人生之虚无本来就是矛盾体,我相信梦境的寓意,却不愿探寻其更深意义。
其实沈老师说得对,说话的一瞬间虽然带着冲动鲁莽和夸大的复杂心理,但是这也是真实的不经修饰的本性。只是我觉得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就是其能沉静思考总结,这是一种自我完善的姿态,虽然略微带着冷淡。

大多数的时候沉默,也是因为喜欢倾听对方。

然而我还是发现自己真的变了。那些取名为crydays的心态正在渐行渐远,想念一支烟不如听得一首曲。狂躁的时刻不是不再来,它们一如既往在夜晚在孤独的时候偷袭我,但是我已懂得如何与它们交谈。那些能够将最深处的感受和心事说给信任的朋友听,早已不再是希望对方需要和我感同身受,其实亦不再怕她会告诉别人。
人本来就有缺陷,原因只是他永远只能看到前面,看见别人的后脑勺,而看不见自己。即使一而再再二三地照镜子,转身的刹那,还是会忘记自己的模样。
古人说“只缘身在此山中”,小的时候读到只是就山论山,如今却真有恍然大悟的顿悟感。原来这样的道理早已藏匿于你我日常细节,只是我们总是盯着别人的后脑勺忘记了要一探自己的灵魂。

这些浅显的话写完了开始萌生悔意。
对于博客,只是一个瞬间的片面。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生活依旧在近处静静流淌。

我们对这样的测试总是乐此不疲

星期六, 十月 27th, 2007

HK回来,行李堆得地上到处都是,基本都是高先生的。我想买的东西不大,欲望也不是非常强烈,所以除了高先生在时代广场给我买的N多娇韵诗护肤外,我基本没有进行shopping行动。结果,到上飞机那一刻,还没有想好给我父母的礼物,只好回到上海后慢慢想了。

世界真的非常非常小,拖着大包小包在路边等机场巴士的时候,竟然被冰清看到,她正要去坐轮渡去澳门看演唱会,我们都不知道彼此在HK。我在车上互发短信,早知道就一起吃个饭了。

这几日吃最多的,就是路边到处都是的潮州鱼蛋和港式茶餐厅的云吞面了。便宜又好吃,一点都不腻。高先生跟着我食物钟全部被打乱,一直埋怨我,不知为何我反而心里美滋滋的。

算了,大致流水帐先说这么点吧。我本来主要想讲的是从苏锦记上看来的本性解码,自我认为大部分真的很准啊。

欢迎大家都玩一下,哈哈哈

去香江

星期三, 十月 24th, 2007

电脑不争气,想看看人家的私人香港地图。中国自助游那本书上介绍得太敷衍人了,本来还以为布布认识的安妮在香港,结果她不过住在深圳常去香港而已。

多延了一日住在香港,蹭住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机票改签和酒店选择,星级无所谓,有地住我就满足了。

2007.10.25
此次来港既不为血拼其实也不为美食,我向来随遇而安,主要目的还是逃离下可能天气转坏的上海来吹吹海风认识下香港。于是乎,姐妹们托我买的化妆品看来要专门抽时间解决了,今天半天我因暴走不得已中途回酒店换球鞋。买了黄碧云早期的书,我有的那些港版还都是CK送给我的,现在自己终于也亲身见识了HK图书的价格。

最意外的,无非偶遇了香港中文大学的进修中心。虽然是进修中心,也让我开心了一把。我喜欢首先关注一个陌生城市所住酒店周边的文艺设施,包括艺术中心、大学等。香港不大,这几样只要留心都能发现。真好。
我想起常来倒流之城玩的人有一个香港大学的IP,彼时心里默念了几番甚是高兴,如同这次和对方有了呼应。

色戒在香港正热映,一刀未剪,想必到了大陆肯定会偷偷被变没掉很多。所以来之前早已计划要去看电影了。近日去书店一逛,张爱玲的相关书籍,尤其是色戒卖得真火爆,三三两两站着翻书的十有八九拿得是色戒。
路上听到电车一声叮当,这才慢慢有了张氏倾城之恋那番双城记的感觉。

对摩天大楼发达城区我依旧没有感情,恋上的,还是到了夜色苍茫会亮起小灯开张起热闹夜市的旧城区,那是种生的温柔,带着朴实的本质。
可惜走到哪里,本质都在渐渐淡去,最后的最后,我们都会流亡于现代中,无止无休。

孤独

星期一, 十月 22nd, 2007

被爱席卷的无数个烈日,一天又一天,从不曾停息。他在梦里醒来,借着微光审视自己的灵魂,终于,这一次,他看到那扇发着亮光的阀门,一旋转,就是再也不曾是自己的过去和还未是自己的未来。

这一生,太短,短到需要用争吵背叛毁坏来记住自己的足迹。
那个飘散这桂花香味的十月,也不过是盛世幻觉。
他只是需要找个人一起慢慢遗忘自己,淡成一片云彩,从此不再有孤独。

梦里尽带桂花香

星期一, 十月 22nd, 2007

香格里拉的杭州一夜,微微开了一角窗,于是整夜整夜都有桂花的香味弥漫在耳鼻喉间。仿佛后山上的精灵都来到了我住的尾房,给我跳起了舞,他们一个转身,就带起一片香味的涟漪,让我即使回到上海闭上眼睛后,忘也忘不掉。
好像今年的桂花开得特别旺,这第三季地桂花开完以后,秋天真的就过了。

在蓝德,和一起从上海过去的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喝酒。这样的Lounge吧在杭州似乎总也比不上隔壁的Disco吧,最后只有我们一桌人还在用啤酒玩骰子。
夜里2点的西湖,茫茫暗色,有风吹来脸上,也带了满满一面的桂花香。舍不得就此打车回酒店,杨杨来蓝德看我,于是一起走在了回程的路上。我多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沉醉在十月最后一次桂花的香气里,借着酒精,跳一支舞。

第二日,Loft49的设计师开车送我到虎跑泉的江南驿,那儿的七千多棵桂花树在未及目的地的时候就让人在嗅觉中入临仙境。江南驿的生意总是那么好,我背着大小两个包,在山坡上上下下。等到吃完饭,估计回程火车要赶不上了。等和前夜喝酒的女伴汇合,还是心有不甘地想一路走到杨公堤去吃味庄。只是路上的车辆,尾气,噪音,大巴,不堪重负的我逐渐失去了耐心。终于死心,头也不回直接跳上了车逃走。
其实,走到哪里,不是人满为患呢?

借着秋意正浓,我总是受季节影响很大的人,睡眠时间又逐渐增多,情绪也渐渐回落不稳,就此狠命刷卡购物,自己也数不清短短一周花了多少钱。更是差点买了水货iphone尝鲜。
本来不想再跟去香港了,我在香港也没有认识的朋友可以拉出来压马路,短短一夜,不如不去,在听到往返机票犹如白菜打折时,还是临时决定花掉这笔机票钱。就当去吃真宗的港式美食吧。

走到外面去

星期四, 十月 18th, 2007

秋天午后的阳光薄薄一层,耀眼但不热烈。
绿化工人们开始为过冬做准备,爬上梯子修剪梧桐,浇水、松土、施肥……乘着缓缓的电车穿过市区的时候,这一幕一幕景象让人心底变软,软成最深海底那颗软体动物。青草味在秋阳里飘过车窗,马路上被抱在母亲手里的小男孩打了个喷嚏,到上海来打工的年轻快递听着MP3哼着歌……生命多美好。

躲在家里只能越来越冷,要走到阳光下,去感受,去恋爱,去结婚,去体验生活。就是在这一步之间,生活的危险和甜蜜、阴暗和明亮、无奈和激荡,都会扑面而来。这才是尘世的味道,所以城市里聚集了那么多人。城市,未尝不是尘世的加强版。
我总是在想,会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游荡在秋日午后的街头。那些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的人们,不是在等待,就是着急着赶去下一个目的地,从他们的脸上我读不出一点留恋的味道。
正当我要失望的时候,旁边经过一辆破旧的三轮车,年轻的父亲带着幼小的女儿。没有扶手没有靠背,小女孩坐粗糙冰冷的杠子上,双手紧紧抓着杠子,穿着厚厚的衣服,好奇地看着街道周围的景色。年轻的父亲将车骑得很慢,一只手绕过来抓住女儿的肩膀,还不时回过来和她说话。
即时是世界上最贫穷的父亲,也有他自己爱孩子的方式。我被脑海里出现的这句话感动了。即使他们离去久久后,还总是浮现出打工者模样的父亲脸上怜爱温暖又平和的表情。不知那个小女孩长大后,是否会忘了这些贫寒却温暖的宝贵细节,我却因此想起了小时候,坐在父亲自行车后面被接送着上学放学的时光,仿佛那已经是好远好远或是别人的事情了一样。原来每个人脑海里都有一幕透着湿气的电影。

事实上,其实我们是无从探寻的一代。
幼时经历的教室、池塘、滑滑梯和秋千等等全都消失不见,仿佛一个没有过去的人,也没有故乡。
就是这样一群被夺走过去的人们,只好不管在家乡或是国外,成为了最热情的拍照者。――本雅明

婉秋

星期天, 十月 14th, 2007

入秋后的梦境特别多,整夜整夜似乎永不停歇。好多次醒来后,眯着眼看窗帘被秋风吹起,依然有不知身在何处的茫然感。究竟是入夜后梦境是真实的,还是白日只不过是一个幻境。我想起了一则关于时间的科幻小说,那里说庄周晓梦迷蝴蝶这个公案,究竟是庄子做梦变成了一只蝴蝶,还是一只蝴蝶做了一个梦,梦中他是庄子。
我多么喜欢秋天的阳台,买了一个月的吊兰长得很好,楼下是儿童乐园,过了秋天,孩子要到明年春天才回来荡。这个季节的阳光,再也没有粘腻的感觉了,清透得像一个神情寡淡的平胸女子,充满神秘感,令人着迷。

有时睁大双眼,就会看到时光。时光像夜间巡逻的警车驶过,红灯急剧闪动,而车轮却缓缓前行。

很少看电视剧,最近的一次是《奋斗》。虽然徐志森的做事方式不令人喜欢,但是他说的一些话在不经意间还是会让人触动,譬如他说好事和坏事:
“一个人一生中可能做过很多好事,但是慢慢都会忘记。最后他记得的只剩坏事。……坏事就是那些不管怎么忘都忘不了的事情。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我们不得不犯下一些必须犯的错误,那些错误无法补救,也不会被忘记。那些错误令人忧伤。”

时间这个透明而庞大的物体横亘在我们中间,用我们看不见的方式消耗我们的青春和热情,而我们永远也不知道它的来处和去向,到最后,还有多少人懂得忧伤。

喜欢奥兹的原因,不是因为耶路撒冷的神秘,而是不管他以男人角度还是女人角度写人性,都能闻到清秋早晨的寒冷和风吹起撞击着铁片风铃和穿梭在枯树间的各种声音。他和卡森・麦卡勒斯有点像,不喜欢用形容词,大量的名词和动词组成一幕幕电影一样的画面,似乎有湿气蔓延。

在这个城市里,最常听到的声音是工地、人群和小商场门口喇叭里劣质的歌曲。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将自己的某种特性发挥到了最大,越是新买的新欢的衣物,越是舍不得穿,到最后,穿来穿去还是几条磨白的牛仔裤和褪色的Tee。安静早已成为奢侈,何况一场平静的美。

言语

星期三, 十月 10th, 2007

总有一意孤行的时候,那时觉得,言语虚伪、空洞,徒增伤害背叛离伤。所以我宁愿选择写日记写blog,看起来像一个话唠,什么都说,实际上,在日常生活里反而显得离群索居,话到一半突生无聊之感。

如今,心境再次不一样。
言语多了是不好,然而,如若真的什么都不说,却偏偏又枉生猜疑、疏离,增加的却是无话再可说的无奈。

然而,面对纷纷扰扰的生活,渐渐长大的我们,竟都慢慢开始失语了。

素色主义

星期三, 十月 3rd, 2007

上海的生活离我仿佛很遥远,每日准点吃喝,晚上还要换场唱歌喝酒玩骰子。夜里回家,总是踩着云中漫步的调子,脑子却异常清醒。

借着酒精和包厢氛围,我当着他的面抽掉一支中华。
我还没有抽过中华,偿下来味道不过如此。
其实烟有什么味道呢。夜里的小城市,空气总是让人想打包带回上海,却偏偏要被沾染到毛发和衣物上无法消散的烟雾缭绕迷惑,这样的生活,终究不是属于我的。

CY一直问我,真的没有特别激动的那一刻吗?
我想了想,除了等他来敲门的时候有点期待(看他被自己的题目弄得出丑的样子),除此以外,真的没有。
下午结束送走爸妈,马上回到酒店房间卸装,一根一根拔掉头发上的发夹,洗澡。换上破洞牛仔和Tee,找徐徐他们打牌去了。若不是下头电话上来,我差点以为自己是在大学时候春游呢。

感情的事情就是这么一回事情,海誓山盟不用说出来,背叛离伤更不应该说出来。人人都有喜欢看热闹的心态,何必自寻烦恼。
自己觉得好就ok。

脸上皮肤被几日妆容一折腾,更见其差,就差无比两个字。
你看,大学时候熬夜像喝水一样喝咖啡,肆意玩乐,总是会让你还的。所以我也不再羡慕皮肤好的女孩子,过了25岁,不管你是不是在意保养,接下来的日子最重要的只是修炼内在。
我梦到了渡河,我想CY解释得有点道理。过了这一年,便跃过了人生最重要的一个阶段,无论怎样学会疼爱自己放平心态才是王道。新的阶段里,再也不要那个钻在自我情绪自怨自艾讲一些空话的女孩。
原来,人真的可以因为遇到某一个人而改变。而这种改变,也是我自己喜欢的。

素色主义万岁。